現將2019年桐廬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見附件1;參加技能測試的崗位為綜合成績,見附件2)予以公布,并就資格復審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1.對象:附件1中“2019年桐廬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中備注“入圍面試,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注:參加過技能測試的桐廬縣融媒體中心“播音主持”“攝像記者”“文字記者”“視頻制作”,中共桐廬縣委黨校“教師1”“教師2”等崗位人員,無須再參加本次資格復審、面試。附件2中入圍體檢人員的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請保持通訊設備暢通。)
2.時間:2020年1月3日(星期五)9︰00—12:00、13:30—17︰00。
3.地點:桐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大會議室(桐廬縣城南街道云棲中路828號)。
4.現場資格復審須攜帶的材料:入圍面試、進入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從(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具體按各崗位的報考條件要求提供)。除上述材料外:①報考要求具有工作經歷職位的人員,還應提供相應的勞動(聘用)合同及養老保險繳費等有關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截止到2019年11月12日(不含2019年11月12日當天)(注:自謀職業人員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一級就業管理部門出具的自謀職業證明,截止時間同前。自主創業、個體經營人員提供本人注冊的工商營業執照,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截止時間同前);②報考鄉鎮(街道)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4”崗位的優秀村干部還須提供任職文件、鄉鎮(街道)黨委出具的證明(含報考者職務、任職時間、目前是否仍在崗、任職期間有無受過處分和責任事故等內容),前期加分情形已提供的人員,可不再提供此項材料;③報考鄉鎮(街道)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5”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還應提供《退役士兵證》;④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⑤委培生(定向生)還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5.注意事項:
(1)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試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2)考生本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確需委托他人辦理的,提交復審材料時須同時提交本人簽名的書面委托書(模板參見附件3)及委托人、被委托人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如在資格復審前,有放棄“入圍面試、進入資格復審”資格的,請填寫《放棄承諾書》(見附件4),并根據附件4中相關要求提交。
(4)不再另行發放書面資格復審通知書。通過資格復審者,發給面試通知書和面試須知。
咨詢電話:0571-64212801。
附件:1.2019年桐廬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不含部分技能測試崗位)
2.2019年桐廬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部分技能測試崗位綜合成績
4.放棄承諾書
桐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