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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金華市婺城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通知
發布時間:2019-06-15    |    發布人: 思政教育   |   瀏覽次數:

各位入圍面試的考生:

根據《2019年金華市婺城區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有關規定,面試或體能測評前,要進行資格復審。現將資格復審、體能測評等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時間: 

2019年 618  上午08:30-11:30

地點:金華市婺城區交通局8樓會議室(婺城區賓虹西路2558號),乘坐公交車705路,B2路,B2路支線,BRT4號線可達,聯系電話0579-82221231

2、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資料: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參加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或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18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錄機關單位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若取得面試資格和入圍體能測評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請于20196151130前將書面放棄資格復審的決定書送到金華市婺城區公務員局(金華市婺城區賓虹西路2666號婺城區人民政府南樓902辦公室)或與招錄機關聯系(聯系電話:0579-82221231),招錄機關將用短信方式予以確認。

資格復審時需遞交面試考生情況登記表(請下載附件,填上本人信息后,粘貼本人2寸彩色免冠正照,并在“聲明人簽名”處簽名)。

報考法院法警職位的考生,在參加資格復審時須交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照1張。資格復審合格后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

3、其他事項

體能測評將于2019619日進行,面試將于2019623日進行,有關體能測評、面試的具體事宜詳見資格復審現場發放的通知書。

附件:婺城區面試考生情況登記表

 

 

 

              金華市婺城區公務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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